2005年3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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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花,离绽放还有多远?
据新华社

  在3月4日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妇女界别的小组会上,邵华委员提出将牡丹确定为“国花”,兰花、荷花、菊花、梅花确定为“四季名花”,引起了与会委员的热烈讨论。
  大多数委员赞同邵华的建议,希望我国的国花能够尽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。
  评选国花,不会发生在战乱动荡的年代,也不会发生在饥饿荒寒的岁月。评选国花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。
     
  没有国花的“尴尬”
  上海的白玉兰,广州的红棉,香港的紫荆,澳门的莲花……当我国的不少城市已经选出了自己的市花时,我国的国花至今还是空缺。全世界约有花卉3万种,而原产我国的就有1万到2万种,因此我国享有“世界园林之母”的美誉。然而,这庞大的“花的阵列”却一直没有“排头兵”。
  邵华介绍说,世界上100多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花,不少国家如美国还以法律的形式把国花固定下来,“这说明了国花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象征民族文化、集聚民族精神的作用”。
  为什么20多年没能评选出国花?
  目前,我国的国歌、国旗、国徽都已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。国花的评选虽然早在20多年前就已有人提出,但一直难以确定。委员们在讨论中提到,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举行的两次较大规模的中国名花评选活动中,一次是梅花夺魁、牡丹居亚,另一次则是牡丹称王、梅花位次。邵华说,“但由于种种原因,这些评选最终都虎头蛇尾,结果没有得到社会的公认。”
  国花评选历经20多年,始终未有结果。各地都希望自己那里的花能戴上国花的桂冠,以提高地方知名度,带动地方经济发展。在1995年的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,以牡丹为国花,兰、荷、菊、梅为四季名花的方案未获批准,国花问题自此一直被搁置。
  最要紧的是有公开、公正的程序和标准
  邵华认为,国花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象征,也是一个国家风范品格的代表。国花的评选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,依照科学的办法来进行。
  中国花卉协会曾于1994年公布了评选国花的四条标准:一是分布要广泛,二是外观要漂亮,三是要有深刻的文化内涵,四是要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。邵华委员认为,国花具有国家名片的象征意义,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一件牵动方方面面关系和利益、直接影响评选程序和结果公正的大事,一定要充分保障公众在制定评选标准上的话语权、投票权。
  不少委员认为,国花应当是群众性的,国花的评选也应当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。
  邵华说:“‘十大传统名花’评选调查了几十万人,国花的评选也应这样,在广泛调查的基础结合专家意见,最后再报请全国人大批准、认定。”